云中讯(基础医学院)5月23日,由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指导、云南中医药大学主办的“矢志人道·携手同行”2025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活动在我校举行。云南中医药大学成为云南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授牌仪式及云南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大队云南中医药大学分队成立授旗仪式同时举行。
活动现场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见昆、云南省红十字会二级巡视员杨家俊、学校副校长陈祖琨等领导出席,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代表、省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8家成员单位代表,云南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等高校遗体捐献工作负责人,金宝山艺术陵园、晋龙如意园、晋福古园等合作单位代表,以及省志愿服务大队队员、学生代表等200余人共同见证这一生命接力工程的深化推进之举。
会场参会人员合影
王见昆在致辞中强调,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是体现生命伦理与社会公平的重要实践,更是推动医学进步、彰显社会文明高度的关键标志。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携手省红十字会及各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推动云南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向高质量、创新型发展迈进。
王见昆致辞
杨家俊表示,开展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具体行动。无论是获得遗体捐献登记接受资质的院校,还是志愿者,都有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大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宣传动员、规范运行管理、对捐献者家属关怀的力度,健全完善捐献组织网络,共同推动全省人道捐献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杨家俊致辞
陈祖琨表示,作为全省医学教育与科研的重要阵地,学校始终秉持医者仁心的使命担当。此次成为云南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并组建志愿服务分队,是学校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健康中国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学校将严格坚持依法依规、伦理先行、尊师重道和公益导向四个原则开展工作。
陈祖琨致辞
活动现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向云南中医药大学授予“云南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牌匾,标志着我校正式纳入全省规范化遗体捐献管理体系。云南省红十字会为云南中医药大学志愿服务分队授旗,首批志愿者代表庄严宣誓,承诺以专业和热忱投身公益宣传、捐献者家属关怀等志愿服务。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向我校授予“云南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牌匾
云南省红十字会为我校志愿服务分队授旗
活动最后,我校志愿服务队表演了《生命的礼物》《让世界充满爱》《生命的回响》《生命骊歌》等节目,以此向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致敬。互动提问环节,大家热情踊跃参与答题,现场扫码注册登记成为捐献意愿登记者,用实际行动表达对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这一伟大公益事业的全力支持。
为充分发挥遗体捐献在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规范遗体捐献的运行和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人道主义精神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我校于2024年10月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起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申请。2025年1月,经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开展云南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登记现场考评后,我校成为云南省遗体捐献接受单位。
我校此次活动是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自2010年启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至目前累计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708万余人,实现捐献5.9万余例,挽救18.2万余位垂危患者生命。
2025年5月8日是第78个“世界红十字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此前发出倡议,在全国开展以“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活动,通过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品牌志愿服务项目等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我省积极响应倡议,联动举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动全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本次活动的举办,不仅为云南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注入新动力,更彰显了高校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培育医学人文精神中的重要作用,为健康云南建设书写了温暖注脚。